6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宁波市生态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褚孟形介绍了该市大气细颗粒(PM2.5)污染来源。其中,工业污染排放贡献率约占到47%,包括工业锅炉、电厂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等,为该市大气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机动车、船舶等移动源的贡献率约占22%,扬尘的贡献率约占11%,农业面源的贡献率约占8%,海盐粒子贡献率约占5%,其他7%。
结论来自于宁波市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的“宁波市PM2.5污染特征与大气监测网络优化”课题研究。目前该课题已通过环保部组织的“二院一部”专家认证。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5月,宁波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该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8%以上,市中心城区降尘强度比2013年下降20%以上的总体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宁波市政府又出台了《宁波市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5年)》,制定完成《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专项实施方案》等5个涉及能源结构、产业布局与结构、工业企业、城市扬尘、农业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物,而宁波市又是化工产业集聚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不容忽视。
褚孟形介绍,“十二五”以来,宁波市共投入治理资金约35亿元,在全市130家工作企业中开展有机废气治理工作,整治提升化工企业106家,累计削减挥发性有机物超过1200吨。
为减少机动车、船舶等移动源的污染物排放,该市强化绿色港区建设,还采取多种举措,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据宁波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虞建飞介绍,截至今年5月,该市共淘汰黄标车约7.8万辆,约占全市黄标车总保有量的70.7%,共发放补贴资金约5.37亿元,减排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颗粒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共约3.5万吨。2015年11月1日起,宁波市全区域将实施黄标车禁行。
2014年,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宁波市位列国家通报的74个新标准先行重点城市的第15位,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的第4位,浙江全省第4位,其中PM2.5年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位列浙江全省第3,比2013年下降14.8%。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政府提升公众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褚孟形称,2015年宁波将以落实六大治气专项实施方案为重点,推进全面治理。2015年,宁波将加快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推进宁波石化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北仑铸造、镇海酸洗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完成100家企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推进化工行业有机废气整治,完成铸造等行业废气治理和“禁燃区”建设任务,建成1083平方公里“禁燃区”。
现在,宁波正加快推进大气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15年一类立法计划,2016年上半年提交市人代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