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环保部通报了7例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的违法行为,河北、河南、江苏、山东企业“上榜”。
环境监测部门早已对企业排污量进行实时监测,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在数据造假方面,发明了拔探头、接导线、放矿泉水桶等土办法。
拔探头
河南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擅自拔出部分二氧化硫测量探头,使采样孔漏气,稀释排放污染物,使得焦炉烟囱二氧化硫自动监控数据长期稳定在20毫克/立方米,然而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4月17日组织赴现场人工监测发现数据为10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
接导线
位于江苏南京的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被群众投诉其废气超标,但环保局监控平台上却显示该企业各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到企业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企业二号窑二氧化硫分析仪显示数据是210毫克/立方米,超标5%,但传至环保局的数据只有23.27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分析仪数据是881毫克/立方,但上传环保局的是300毫克/立方米。
检查人员打开监控设备发现,负责数据采样的分析仪和数据传输的工控机之间接入了几根导线,并连接该公司办公室,可随意篡改监测数据。
放矿泉水桶
山东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自动监测设备显示二氧化硫浓度为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为67毫克/立方米,但山东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开展独立调查。调查发现,该企业排放口SO2浓度数据为1915毫克/立方米,超标8.6倍,氮氧化物浓度为301毫克/立方米,超标0.5倍。
检查人员对采样管路、工控机参数等进行排查,发现监测站房隔壁的房间内有矿泉水桶和氮气钢瓶,分别用于吸收和稀释采样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据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例利用两种方式进行数据造假的行为。
山东安丘市盛源热电的作弊手法与此类似。执法人员发现企业在两台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路上均接有氮气稀释装置,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监测数据降低。
修改量程上限
山东省监控中心通过数据审核,发现莱芜市汶源热电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数据夜间明显低于白天,并且较长时间数据保持不变,怀疑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015年2月5日,省监控中心对该企业进行独立调查,发现在调查人员进厂后S02数据大幅升高,排放浓度为550毫克/立方米,超标1.75倍。调阅工控机参数记录,发现在调查人员进站房前一分钟,二氧化硫量程刚由300毫克/立方米修改为正常值(1000毫克/立方米),致使二氧化硫数据突变。
进一步检查发现,在此之前有多次修改量程记录,企业通过设定量程上限,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除此之外,山东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造假问题,位于邢台市的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部分高浓度焦化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用于熄焦,属典型的恶意偷排偷放,该公司还存在焦炉超标排放、燃煤锅炉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烟尘超标排放等问题。
对于上述案例,环保部门对企业施以罚款、追缴排污费等处罚,并向公安机关移交了调查证据,企业相关责任人均被行政拘留。